机动车变更登记
◆ 办事项目名称
机动车变更登记
◆ 项目设立依据
◆ 办事对象
◆ 受理部门
◆ 联系电话
◆ 办理地址
◆ 办理条件、相关材料
◆ 办理流程
一、2001年10月1日前注册登记,未领取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的在用机动车,办理各项手续之前须先补领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。1、填写《补领、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》(单位盖章)。2、个人车辆凭车主本人和身份证原件,单位车辆凭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原件办理手续。3、档案室查档。4、车辆业务大厅9、10、11、12、13号窗口受理。5、收费处缴费。6、20号窗口取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。二、变更姓名/单位名称、住址、身份证明名称/号码的,流程如下:1、填写《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》(单位盖章)。2、凭主管部门或主管单位批准变更的证明文件或材料及复印件、《申请表》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、行驶证、车辆照片、身份证或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及复印件到车辆业务大厅9、10、11、12、13号窗口受理。3、收费处缴费。4、19号窗口取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、行驶证。三、变更车身颜色(车体广告)、燃料种类、发动机、车身车架、整车调换、改变车辆使用性质、号码重新打印等业务流程如下:(一)变更前1、填写《机动车申请变更核查表》,《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》(单位盖章)。2、拓印车架、发动机号并粘贴在《核查表》相应位置。车体广告审批需粘贴广告样张。3、到新车受理大厅4号窗口检验车辆。4、档案室查档。5、变更颜色(车体广告)、燃料种类、整车调换须经所领导审核。其余手续到车辆业务大厅业务领导岗审核。6、同意变更后,车主自行变更,车架、发动机号打印须到指定地点:车管所西大门南侧敲打发动机、车架钢印处。(二)变更后1、凭修理厂或制造厂出具的证明、《核查表》、《申请表》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、行驶证、车辆照片、身份证或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及复印件到车辆业务大厅9、10、11、12、13号窗口受理。更换发动机、车架或者整车的,还需来历凭证及回收证明。2、到新车受理大厅4号窗口检验车辆。3、车辆业务大厅9、10、11、12、13号窗口复核。4、收费处缴费。5、19号窗口取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、行驶证。
◆ 办理时限
4小时
◆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
◆ 表格下载
无